包括事项:
(一)涉及档案保管、利用、征集方面的事项。
主要是涉及范围广、影响面较大的征集方式的改变、调整等。
(二)涉及重大档案法规政策的事项。
主要是涉及较多部门、涉及较多人员的档案政策的制定、调整和落实的事项。
(三)涉及重大档案违法案件、处罚的事项。
主要是涉及重要档案的违法案件和档案行政处罚的实施等。
(四)涉及档案系统多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。
主要是涉及档案系统干部职工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。
(五)其他涉及较多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。
包括:
(一)制定评估方案
由评估主体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,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。
(二)组织调查论证
评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,将拟决策事项通过公告公示、走访群众、问卷调查、座谈会、听证会等多种形式,广泛征求意见,科学论证,预测、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。
(三)确定风险等级
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,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,评估为A级;人民群众反映较大,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,评估为B级;部分人民群众意见有分歧的,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,评估为C级。评估为A级和B级的,评估主体要制定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。
(四)形成评估报告
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,评估主体就评估的事项、风险的分析、评估的结论、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。
(五)集体研究审定
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经局党组会、局长办公会等形式集体研究审定。评估主体将评估报告、化解风险工作预案提交局党组会、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审批,由会议集体研究视情况作出实施、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。对已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,评估主体要密切监控运行情况,及时调控风险、化解矛盾,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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